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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上传日期: 2009-01-04 11:55:56 )

各县局、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的具体方案,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局教育处。

 

附件:1.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学习周”活动计划

          2.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3.业务培训计划(见《2004年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合国税发〔2004〕53号)

 

 

二○○四年四月七日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号召,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为目标,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任务,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健全完备的的学习体系,不断提高全市国税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全市国税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的工作目标是:(1)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确立“终身学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使全体干部职工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全面提升国税干部综合素质,形成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2)健全学习体系,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形成较为完整的学历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制度。到2005年底,全系统实现市区干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0%,三县局干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0%,(3)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的培养、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形成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4)培养和造就“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抓好党员干部和科(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和促进一般干部的学习。

(二)终身学习原则。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着力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终身学习的自觉性。

(三)全员学习原则。引导每位同志重视学习,全身心投入学习,实现自身学习能力的不断提高。

(四)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讲究实效,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机制,确保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工作取得实效。

四、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经济理论。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理论,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发展趋势,运用经济理论指导税收工作。

(三)法律知识。以宪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开展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规范行使权力的意识。

(四)廉政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党纪、政纪、预防职务犯罪和警示教育等,打好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

(五)道德修养。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坚持以德育人,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修养和品位。

(六)现代管理、科技知识。学习与本职工作和自身发展相关的行政管理知识,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其他先进的科技知识。

(七)学历教育。鼓励干部业余自学,以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

(八)专业知识。学习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公文处理、计算机等知识,掌握和熟练运用《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

(九)公务员管理知识。组织学习《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和其它相关知识。

五、活动方式

(一)开展“全员读书” 活动。通过每周一题、每月一课、业务研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激发同志们的学习热情。

(二)开展公务员培训。委托高等院校开展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2004年举办三期培训班,培训150人。

(三)开展“每周学习日”活动。要确定学习时间,明确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记录。

(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书法、摄影、体育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寓教于乐,扩大干部职工的参与面,培养干部健康向上的文化理念。市局将在8-9月举行全市国税系统文艺调演。

(五)开展全员政治、业务考试、知识竞赛,实现以考促训、以赛促训。市局将在年中举行《行政许可法》知识全员考试。

六、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各级党组织在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中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机关各部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发挥特长,各尽其责,按照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的总体要求,找准建设学习型机关与自身的结合点,开展建设学习型处(科)室、学习型互助小组、学习型工会组织、学习型团组织等活动。

(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合肥国税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大造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把学习作为提升岗位技能、思想境界和人生品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投身到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实践中去。

(三)常抓不懈。各单位要认识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的重要性,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认真制订本单位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工作计划,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向市局学习指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学习情况。

(四)严格考核。按照省局2004年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把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列入对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基础保障。建设职工图书室、电教室、业余学校、健身房等基础设施。

(六)成果激励。在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工作中,对取得学习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给予奖励和表彰。一是继续对干部通过业余时间自学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给予奖励。二是学习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给予适当奖励。三是在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工作中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内容丰富、学习收获明显、宣传报道工作做的好,全年累计发表文章较多的单位;个人发表2篇以上论文的作为市局年终评选表彰优秀学习型单位和个人的主要条件。

(七)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指导小组。组长:汪宝平,副组长:杨华富、孙礼涛,成员:陈蓉、丁强、余存林、李燕、靳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国税系统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机关党办具体负责市局机关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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