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局、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 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近年来,在市文明委和市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单位的积极参与下,我局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呈现出健康向上、稳步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国税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组织 市局成立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汪宝平,成员:刘圣铸、杨华富、王皖成、徐少农、冯晓松、牟建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丁强、余存林、陈蓉、程广、陈伟、马璧俐、许建国,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主管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落实规划 按照《合肥市国税局转发〈安徽省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工程规划〉的通知》(合国税发〔2005〕37号)精神,结合国税中心工作,落实文明行业创建规划各项任务,使文明建设工程融入税收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建设,为合肥“工业立市、工业强市”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明确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窗口行业考察细则》和市文行委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全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为100%,并且做好四项具体任务:一是办公环境整洁,设施齐全;二是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诚信守法;三是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四是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遵守标准 各单位在严格遵守市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规定的《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税限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涉税检查报批制》等行业服务标准的同时,还要达到的文明行业规定的“五项标准”:一是100%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违规违纪率为零;二是100%设立行风监督电话,投诉反馈不作为率为零;三是100%兑现服务管理承诺,承诺内容不兑现为零;四是100%完成创建达标,基层单位不达标为零;五是100%做到“五好”即组织领导好、行业风气好、职工素质好、经营管理好、社会评价好,做到不合格项为零。各单位要在办税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文明行业“五项标准”。 五、建立制度 (一)定期汇报制度。各县局、区局和市稽查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之前,将各单位的文行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下季度工作打算上报市局人教处(从FTP上传),以便市局在全市窗口行业文行办主任会议上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国税文行创建工作情况。 (二)督查互学制度。市局每季度在全系统开展一次抽查、互查、互学活动,抽查、互查分暗访和明查两种方式。 (三)典型通报制度。市局对督查互学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存在的典型问题,将及时以会议、文字或电话等形式通报全系统。 六、完善机制 (一)完善领导机制。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两责”,制订文明创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季度安排,认真部署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年度计划并上报市局人教处(季度安排上报时间同定期汇报制度)。 (二)完善教育机制。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形势教育等工作,大力组织观摩学习、礼仪培训等活动,深化广大干部文明意识,增强文明修养,提高服务技能,进一步促进创建工作。市局每年举办3期以上脱产15天的更新知识、专门业务和专题培训班;每年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知识学习竞赛活动;每2年举行一次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等全员竞赛活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中心组、支部学习,按季度确定每月的学习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并上报市局人教处(上报时间同定期汇报制度)。 (三)完善投诉机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一是通过聘请监督员、召开评议会、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簿)等;二是办税大厅设立公布“五好标准”、职业道德规范、优质服务标准的宣传标牌,公布窗口服务人员姓名、工号、照片的座位卡或胸卡;三是公布国税系统监督电话;四是有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各单位设置的意见箱要放在办税大厅便于纳税人投递意见的明显位置,“意见箱”三个字要醒目,并在“意见箱”三个字下方注明本单位名称和投诉电话;意见簿由市局统一按照市文行委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印制下发。各单位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纳税人座谈会,运用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自查自纠,防微杜渐,做到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重大社会刑事案件的发生,力争在省、市文行委组织的“万人评行风”活动中,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四)完善评比机制。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先进工作者”、“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学习型标兵”、“青年文明号”、“最佳办税服务厅”、“巾帼文明示范岗”、“先进党组织”以及“党员示范岗”、 “征管能手”、“稽查能手” 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评比活动,激励各单位和广大国税干部争先创优,促进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配合和协调,积极参与并努力争创市文行委开展的“十佳文明行业”、“十佳文明窗口” 、“群众满意的十件事”评选活动,向社会各界展示出国税的良好形象。市局每年对全市国税系统文明行业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