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局、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国税干部的综合素质、税收管理水平和纳税服务水平,落实“人才兴税”战略,促进合肥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干部素质工程规划》(皖国税发〔2005〕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对干部素质工程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干部素质工程的各项要求。各级领导要充分意识到干部素质在税收工作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认真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目标及计划,“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人教部门具体落实,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二、落实规划,实现目标
各单位经过努力,到2007年要使全市国税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学历、知识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
三、明确任务,提高能力
各单位要围绕“谋发展、抓落实”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十一项工程”建设,以全面提高国税人员的素质为目的,切实增强全体国税人员的定向能力、行政能力、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等五种能力。
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标率是全市国税系统的薄弱环节,市区国税人员2006年要达95%以上,2007年要达98%以上;三县国税人员2006年要达75%以上,2007年要达80%以上。各单位在分步实施素质工程规划时,要注意抓好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干部文化的整体结构,并在时间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市局从2006年开始,分批举办全市国税系统(包括三县)大专学历强化班,对通过学习未取得文凭的干部,学费一律由个人自理。2006年元月10日前,各单位要把能够参加大专学历强化班学习的人员名单从FTP上报市局人教处。
五、分类培训,建立档案
市局每年安排四期干部脱产15天的培训班,集中力量抓好税收征收人员、税收管理人员、税务稽查人员、信息化管理人员、政务服务人员(文秘、计会、人教)的培训,并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各单位要组织好干部的日常学习、专题讲座和全员考试、岗位能手竞赛等活动,并建立干部职工学习档案,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纪录,全面考察了解干部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接受各种教育培训情况。
六、开展活动,丰富载体
各单位要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建设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丰富素质工程载体。各级领导要重视学习,创造学习环境,搭建学习平台,营造学习氛围,当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发动者、领导者和促进者,带头学、主动学,率先成为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领导班子。各单位要把提升干部学习力与改进机关效能结合起来,努力用学习的成果促进工作,更好地适应构建风正、气顺、劲足的“和谐国税”新要求。
七、规范机制,加强考核
各县局、区局和直属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干部素质工程的实施,以提升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和个人需要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学用结合的激励保障机制和开放型的终身学习体系,并建立和规范相应的奖惩机制和考核制度。市局将从2006年开始,对全系统提高干部素质工作每年进行评估,建立行政管理、税收征管、税务稽查、涉外税收和信息化管理等100人的市局税务人才库,按年实施动态管理,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当年的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皖国税发〔2005〕28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
干部素质工程规划》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学校:
《安徽省国税系统干部素质工程规划》已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安徽省国税系统干部素质工程规划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税”战略,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纳税服务水平,促进安徽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国税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国税事业发展为目的,以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为基础,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干部素质工程,促进国税人员的全面发展,为安徽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着眼于国税工作发展的需要,围绕国税人员5种能力的提高,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教育,进一步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考核机制,深入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省国税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学历、知识结构得到优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围绕“谋发展、抓落实”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十一项工程”建设,以全面提高国税人员的素质为目的,切实增强全体国税人员的定向能力、行政能力、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等5种能力,并使这5种能力不断发展和提高。
一是定向能力。即具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是非分明;具有—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科学判断形势,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
二是行政能力。即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能够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税收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增强管理水平,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是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培养自觉学习意识,善于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能够根据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及时更新和掌握相应的知识、技能,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四是调研能力。即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密切联系实际,讲真话、写实情;掌握科学的调研方法,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及规律,认识问题透彻,解决方法有效。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
五是创新能力。即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掌握创新方法、技能,培养创新思维方式;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在岗自学和离岗培训相结合,全面落实《2003--2007年安徽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国税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
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不断进取的理念,构建共同愿景,塑造“团结、奉献、求实、创新”的团队精神和共同价值取向。创造条件,形成团队学习模式,培育多样性的学习载体与形式,成立兴趣小组、学习小组和课题研究组等,充分利用各级国税网页,建立网上学习阵地,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大力提倡税务干部在岗自学。强化各级国税机关学习培训保障功能,制定可操作的学习日制度,建立学习培训档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国税人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方法进行有效学习。研究学习型组织的创建规律,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指南》。
分级分层次培训。对全省国税人员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3年内轮训一遍。一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每年举办不同形式的处级、科(股)级干部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每年举办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突出把握大局、组织协调、解决自身问题、依法行政和抵御诱惑能力的培养。二是培养高层次人才。认真组织行政管理人才、稽查专业人才、涉外税收人才“三才”队伍培训和选拔,每年每个班级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年根据需要委托有关院校,分别举办财税、法律等专业进修班各1-2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三是开展更新知识培训。每年集中力量抓好税收征收人员、税收管理人员、税务稽查人员、信息化管理人员、政务服务人员(文秘、计财、人教)的培训,每个班级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年对全系统新录用人员开展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四是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积极输送优秀人才,参加总局组织的各类脱产攻读学历学位的学习。坚持与有关院校合作办学,继续开展学历教育,每年全系统统一举办1-2个全脱产硕士学历学位教育班,举办“专升本”本科学历教育班。积极鼓励和支持国税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志向和爱好,自主选择院校和专业,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学历层次。
统一培训标准。根据总局编写的教材,结合安徽国税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按需施教的原则,编写安徽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大纲,建立安徽国税系统学习培训题库,作为岗位练兵和各类培训考试的统一标准题库。
建设培训基地。按照总局批复的方案,把省局培训中心建成能够承担全省国税系统培训任务的基地。加大师资培训力度,逐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能胜任培训任务的师资队伍。积极探索互动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建立教学效果评估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培训效果。有计划地完成省局3个培训中心的建设任务。
(二)加强思想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国税人员素质的基础和保证。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国税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基层党支部学习,按季度确定每月的学习时间、内容和责任人。以市局为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上下功夫,注意研究和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和思想动态。坚持以发展为中心,在找准结合点上下功夫,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适时开展慰问、谈心活动。坚持以制度为保证,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在激发活力上下功夫,经常性地开展座谈讨论、学习交流、参观访问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省、市局每2年分别组织召开1次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探索创新。
提高道德修养。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广大国税人员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倡导家庭美德。采取参观、座谈、演讲等多种形式,加强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国税人员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岗位、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展示活动,创建诚信行业,逐步形成具有国税行业特点的职业道德标准,推动国税人员职业道德整体水平的提高。
加强典型引导。着眼于新时期安徽国税发展的特点,确立先进性标准,树立先进性形象,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国税人员通过学习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提高个人素质。积极参加系统内外开展的先进评比表彰活动,认真挖掘整理先进典型事迹,确保推荐的典型事迹突出、真实感人;将国税系统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编印成册,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国税网站等载体,广为宣传,使其深入人心。组织国税人员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举办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研讨会等,促使干部群众学习先进找差距,对照榜样知不足,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国税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开展先进示范岗、流动红旗等争先创优活动,在系统上下营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三)加强实践锻炼。加强实践锻炼是实现国税人员全面发展和能力提高的基本途径。
实行岗位练兵。把加强学习培训和岗位轮换结合起来,对国税人员进行多岗位、多角度的锻炼。大力推行轮岗制度,加大内外勤、同一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积极开展以考促学活动,如岗位技能竞赛、课题组考核等,检验广大国税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省局每2年举行一次竞赛活动,考试评比征管能手、稽查能手各100名。
推行挂职锻炼。采取上挂下派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到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和困难较多的地方去工作,使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磨练,不断提高调研决策能力、组织实施和协调落实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指挥应变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省、市局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副处、科级后备干部到县区局任职。分期分批选派优秀干部跨区对口交流、到基层任职,按照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积极选派单位骨干驻村工作、开展扶贫,踊跃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在工作中提高。对基层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有计划地上挂市、省局,帮助工作,提高能力。
开展调研实践。善于思考、勤于琢磨,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是国税人员素质提高的表现。建立税收科研激励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税收研究工作,不断增强调研工作指导实践的作用,引导广大国税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具体问题,使各项工作讲得清楚、搞得明白。加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理论研究骨干队伍的建设,每年开展1次专业培训工作。省、市局每年确定2-3个事关全局的焦点问题和重大问题,深入调研,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充分利用每月1期的《中国税务》安徽专版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国税人员开展调研提供平台,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
(四)加强机制建设。积极实施总局部署的人才兴税战略,通过坚持和落实各项制度,不断使广大国税人员主动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建立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把老同志安排好,把中年同志使用好,把年轻同志培养好”的思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使全省国税系统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国税人员素质的提高起到积极的引导和保障作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打破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干部退出机制,力求在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干部能上能下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激发广大国税人员的工作热情。
建立规范的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把群众考核与领导考评相结合,人工考核与计算机考核相结合,实现科学考核、规范考核、公平考核,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促进广大国税人员多谋事、多学习、多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规范合理地进行收入分配,并作为评定先进、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调动广大国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国税人员在岗自学、参加培训、专业水平等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学习档案,作为干部学习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建立系统的奖惩机制。落实“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的“三不”机制,把国税人员的学习培训效果与其上岗、任用、公务员考核、经济待遇等进行挂钩,促进以需求为导向的,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学习培训新格局的形成。实行奖励性培训,做到优秀人员优先培训。对经过培训能力提升快,实际工作贡献大的人员优先提拔,优先使用;对个人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实行待岗学习,并减少其学习期间相应的福利待遇,经过培训和测试达标后才能重新上岗。培训经费应纳入年度预算,单列教育经费,使其每年有所增长。对根据规定在岗自学取得更高层次学历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以及计算机、英语等各种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实施步骤
(一)2005年,组织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召开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研讨会,深入开展学习型国税机关创建活动;培训税收科研骨干队伍,评比表彰税收科研优秀成果;集中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先进典型;全面建立国税人员学习档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利用省局网站建立网上学习阵地;举办处、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举办学历教育班、急需专业高级进修班和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切实抓好全系统“五员”培训,市局以上国税机关、直属机构国税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90%,县局及以下直属机构国税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70%;组织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竞赛活动;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展示活动,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市局为单位组织政治理论知识测试活动;选送施教机构相关人员赴高等院校进修深造或到国税部门挂职锻炼。
(二)2006年,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研讨会,总结政治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职业道德建设和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等工作,查找问题,改进不足,巩固建设成果。建立行政管理、税收征管、税务稽查、涉外税收和信息化管理等税务人才库,每个人才库不少于50人,实施动态管理;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学历教育班,市局以上国税机关、直属机构国税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95%,县局及以下直属机构国税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75%;落实总局布置的各项科研活动,组织好本系统课题研究,加大科研成果的转化力度;创建诚信行业;评比表彰一批学习型国税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2007年,全面落实干部素质工程三年规划目标。继续举办各类培训班,确保培训面和培训质量,学习型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市局以上国税机关、直属机构国税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98%,县局及以下直属机构国税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80%,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总人数的3%,从事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岗位工作的国税人员40%以上应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举行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等竞赛活动;建成省、市局培训中心,对税收科研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综合考评学习和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启动下一阶段工程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