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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   上传日期: 2007-01-30 09:45:23 )

谢旭人要求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月27日,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工作,按照党中央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研究部署2005年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讲话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谢旭人指出,全国税务系统要从提高执政能力、推进税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说,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是加强税务系统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税收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只有切实抓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才能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才能牢牢抓住税收工作主题,做好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四方面重点工作,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地把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谢旭人强调,全国税务系统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税务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税务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完善巡视制度,推进巡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税务系统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两权”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行使。在税收执法权方面,要重点围绕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减免缓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展开监督。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大额经费审批、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信息化设备购置等重点环节展开监督。要加强内外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同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税务机关办理税务行政事项,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能够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行风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的监督。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控,将“两权”运行的各环节都置于计算机的监控之下,形成税务人员与计算机的双控机制,规范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四是推进税收改革,完善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要推进税制改革,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继续做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工作。要积极研究有关税制改革方案,特别是继续进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的方案研究与准备工作,为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创造条件;抓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要依法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等税收政策,防止税务干部和不法分子利用税收政策漏洞偷骗国家税款。要完善征管体制,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作出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的首查责任制,全面推行复查制度;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和规范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度,完善能级管理试点。要加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制度改革,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逐步建立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落实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办法,坚决防止“暗箱操作”。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审批项目继续进行清理,不必要的或不适当的,要进行调整或取消。五是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对于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特别是严肃查处税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软硬件采购开发、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严查违反“五个不准”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谢旭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研究制定前瞻性的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中纪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贺邦靖对2005年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部署。她说, 2005年全国税务系统要抓好五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以及住房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加强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二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为重点,切实纠正部门不正之风。要重点纠正在推广税控器具过程中不按市场化要求,采用行政手段指定单一品牌产品的行为;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以及到企业报销私车保险、修理和燃油费用等行为。认真清理税务机关拖欠基建工程款的问题,坚决纠正税务机关铺张浪费,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三是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治腐败行为。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四小票”等抵扣凭证使用管理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违规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税控器具推广、服装制作、票证印制、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面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买官卖官及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非法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四是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治本抓源头力度。要围绕税收执法权运行中问题多发环节和部位,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在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和质量、规范税收执法、保证政令畅通方面,加强对违反规定批准企业缓缴税款、混淆入库级次、转引税款问题、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开展执法监察。继续对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的管理使用、出口退税、税款入库、税务稽查方面开展执法监察。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管理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五是以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据悉,2004年,全国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途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领导干部监督得到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总局局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与系统内新任职的55个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了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对7 位局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6位省市局局长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4个省市局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全系统共清理上交礼金、有价证券1179万元,上交礼品4799 件;省级税务局共取消各类会议174个,节约会议经费700.7万元;取消各种庆典活动20项(次),节约经费450.5万元;压缩基建项目28 个,节约经费8641万;取消或压缩出国团组44个,节约经费1220.8万元。二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据统计,2004年全国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026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2008件,立案488件,处分干部681人,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2人,处级33人,科级188人,一般干部及其他人员458人,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87人。三是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04年底,全系统有34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在行风评议中获得第一名或被评为文明系统(行业),有156个地级、1160 个县级税务局在地方行风测评中获得第一名。四是积极开展税务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工作,“两权”监督制约工作进一步加强。2004年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两权”运行情况,共开展执法监察9606项次,发现问题线索255件,处理违法违纪人员313人,提出执法监察建议累计11639条。五是反腐倡廉教育取得明显效果,增强了广大税务干部的廉政意识和依法治税观念。六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近100人的税务纪检监察人才库,组织各类培训班432个,培训干部近8000人次。
    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主持。在京总局领导许善达、王力、宋兰、董树奎和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总局特邀监察员代表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和中央有关单位负责人、新闻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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