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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宝平局长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合肥监察室   上传日期: 2008-06-10 11:12:01 )
 

这次会议既是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也是市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是继今年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之后,市局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少农同志代表市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也是市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的主题发言,我完全同意。与会同志围绕着报告和市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会议还邀请了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解处长为我们联系实际上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课。同时,市局领导分别与各区、县局和市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会议时间短,内容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希望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落实

下面,结合会议讨论情况,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并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说明了我们党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更说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经得起各种诱惑的能力,是加强国税系统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三个必然要求”为我们国税系统指明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方向:一是要认清形势,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二是要结合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胡道新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了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出了全系统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六个机制”,加大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中央和省局的指示精神,尤其是胡局长提出的“六个体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希望大家要深刻理解和认真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至关重要的。

去年,全市国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拼搏,实现了收入的连续突破、管理的持续加强、改革的稳步推进、队伍的不断进步以及形象的更加优化,在建设和谐国税、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应该说,合肥国税取得的每一个成绩,实现的每一次突破,获得的每一项荣誉,都离不开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实保障。一年来,系统上下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工程规划,大力构建惩防体系,积极落实教育机制试点工作,制定了《惩防体系教育机制实施办法》,不断推进“两权”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突出效能建设,切实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成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格执法执纪,为合肥国税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付出了心血和汗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当前,国税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谐国税的建设任务还很艰巨。系统内的部门风气和机关效能仍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衙门作风”和“体外循环”现象在少数单位还依然存在,特别是部分税务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一“拖”、二“卡”、三“唬”,借机向纳税人“捞好处”,纳税人投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国税形象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投入应有的时间和精力;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对一些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系统内的个别干部甚至还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去年发生的邱永健受贿案,在系统上下产生了很大的震动,不仅害了自己和家庭,又给组织抹了黑,教训十分深刻。市局已经下发了《关于邱永健受贿犯罪情况的通报》,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引以为戒。我们的税务干部作为执法者,必须要牢固职业底线,把正常的交往和影响公务的行为区分清楚,把握好交往的分寸,千万不能稀里糊涂地被一些不法纳税人“拉下水”。刚才提到的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单位和干部身上,但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在合肥国税系统依然相当严峻。我们宁可把问题看得严重一些,把情况估计得复杂一些,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也坚决不能丧失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不久前召开的全市国税工作会议,规划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合肥国税事业要在良好的发展轨道上快速前进,必须依靠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驾护航作用。系统内如果没有一个廉洁从政的环境,没有一种健康向上的风气,没有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国税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就无从谈起。各级国税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将思想统一到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得更高、抓得更紧、做得更好,防患于未然,为新时期合肥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全国上下都在“回头看”。我们对近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要进行一次总结和回顾,继续把解放思想、强化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监督、坚决惩处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始终。
   (一)解放思想,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正确方向
  多年来,全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在这个方面有很多经验可以总结,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正面典型促发展,一方面要注意利用反面典型敲警钟。前段时间的
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再次强调了“解放思想、加快发展”。韩杰纪检组长在省局会议上也提出了要不断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思路来开展反腐败工作。我觉得,部分同志对于解放思想可能还存在三种思想偏差:一是“不想”,认为我们这么多年走过来了,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总感觉老路好走、老办法好使,不太想解放思想。二是“不敢”,有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认为解放思想,存在冒风险的问题,会出问题、会担责任、会犯错误。三是“不懂”,不懂既有学习认识的问题,也有对这个解放思想如何明确的问题,到底解放思想空间有多大?在那些方面解放思想?有的同志甚至以为灵活变通、钻空子、擦边球,就是解放思想,这些模糊的认识我们要坚决克服。我觉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要解放思想,首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合肥国税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大胆探索反腐新路子,积极营造廉荣贪耻、崇尚名节的新风正气;其次要敢于正视问题,敢于自我揭短,一方面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养奸,另一方面也大力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国税干部撑腰壮胆;第三要着重转变思路,推进工作,改变以往传统的、简单灌输式的说教,尝试创新教育载体、监督手段和办案方法,研究建立公开、动态、创新的反腐败体系,用新举措来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我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在这方面要多开动脑筋,结合实际,研究思考一些反腐败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寻求最科学的思路、最有效的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教育,逐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腐败的滋生,首先是精神的堕落。从近期全省系统内发生的几起违法违纪案件看,少数干部之所以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子在思想,在于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错误地对待了自己手中的权力。“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关键是,我们自己有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没有足够的拒腐防变能力。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首要环节,教育搞好了,干部素质提高了,才能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长城。各级国税部门务必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程来抓,落实和完善教育机制,突出关键性、针对性、制度性、创新性和继承性。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们一定要负起责任,当好开展教育的牵头人,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紧贴税务干部的思想实际,加强以“权力观”为重点的政治理论教育正反廉政典型教育以及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常敲耳边鼓,常打预防针,让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德守节、知法守纪、知错能纠,自觉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非法利益的诱惑,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一身正气。

    (三)健全制度,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今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我们要按照胡道新局长提出的管用、实用、够用原则,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尽快形成用制度控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月初,省局下发了《安徽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对现有制度的清理审查和修订完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税收征管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定、整合出台一批新的制度和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岗责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努力形成各具特色、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特别是在权力制约方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继续落实“两个减负”和省局“五要五不要”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窗口、减少审批、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尽最大可能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的负担。同时,各级“一把手”要密切关注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于违反“四条禁令”、“三项制度”和“六个严禁”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我在这里再次强调,全体国税人员都必须增强风险意识,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尽量把执法风险减到最低,既干成事、又“不出事”。

    (四)深化监督,不断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的领域
  腐败问题的产生,实质上是公共权力被滥用,同时也是公共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制约的一种必然结果。这几年,我们在监督制约方面花了大力气,其作用也是比较明显的。下一步要继续按照胡道新局长“调整监督格局,整合监督资源,优化监督手段,讲究工作效率”的工作思路,真正把监督制约渗透到“两权”行使的全过程。特别是要针对人、财、物三个重点部位,征、管、查三个重点环节,以及负责税收管理、稽查检查、行政审批三类重点对象,发挥好胡道新局长提出的“六类监督”的作用,加大监督制约的力度,对监督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做到选好人、管好钱、用好权。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行“阳光作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干部职工普遍关注、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重点和热点问题,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形式和时限予以公开。要充分利用12345热线、新闻媒体等方式,发挥特邀监察员、协税护税员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不断探索拓展信息化手段的监督功能,改进监控手段,提高监控时效,提高预警水平,拓宽监控领域,有效提高对税收执法监督的质量和效率,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滋生蔓延。

  (五)惩防并举,继续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惩处与预防是相互统一的,从严查处,不仅仅起到教育和警示我们的干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向全系统和全社会表明我们国税部门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各级国税部门要从纯洁国税队伍、保障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难度有多大,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特别是对大案要案,有关领导要亲自参与或督办,为案件查办提供强大的组织支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绝不能让他们消遥法外。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增强组织观念,严肃办案纪律,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甚至阻挠查处、包庇纵容的,必须按规定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强化对重大案件的调研分析,通过调研剖析案发原因,有针对性地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薄弱环节和内部管理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另外,对于经过检查证明纯属子虚乌有的举报,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切实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

    三、加强领导,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现实的紧迫任务。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省局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县、区局党组织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坚定信心,在抓责任、抓表率、抓纪检队伍方面下狠功夫。
  一是责任要明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国税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一项政治纪律,也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我已经强调了很多次,责任制落实得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一把手”认识要到位。各级“一把手”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落实责任制的组织者、领导者。“一把手”不重视、不努力,工作就会打折扣,到位就会有困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必须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二,要强调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光是纪检监察的责任,我们所有在座的人都有责任,都有义务做好,作为公务员来讲,廉政问题是最起码的准则。各位局领导要按照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各负其责,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通报研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第三,各县区局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善于运用责任追究这把利刃,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领导要表率。“公生明,廉生威”,领导干部自身正,才能起到好的示范作用,才能把队伍带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算清 “四笔账”,远离“四条高压线”。时刻想着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避免出现“权力变金钱,金钱变手铐”的恶性循环,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各级“一把手”对干部中,尤其是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错误倾向,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批评的要及时批评,该制止的要及时制止,要管好班子成员,决不能搞“好人主义”,当“好好先生”,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更不能为他们违纪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同时,要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要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自觉把自己的活动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不敢松懈的自律意识,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党组织放心、人民群众信任、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满意的好干部,以高超的领导水平、出色的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格魅力、廉洁的操行品德来带出一支作风优良的国税队伍。我在此,再次向大家表个态,廉政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请大家向我看齐。市局党组在加大对基层班子监督的同时,也希望全市国税干部对我和市局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进行监督,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劲足的合肥国税。

三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各级国税部门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充分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任用,把高素质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和违法违纪的要坚决调离和查处,确保全市国税纪检监察队伍始终是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队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也要努力,不断地提高业务素养和执行能力,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和趋势的学习和研究,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权,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的政绩观。在政治上,要坚决支持、保护、鼓励一心干事业、真心为群众的干部,成为他们“保护神”;在思想上,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谨慎地行使手中的权力;在组织上,要理直气壮地支持敢闯、敢干的纪检监察的干部,成为他们的坚强后盾;在纪律上,要端正作风、公正廉明,成为严格执行党纪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切实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扎扎实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保障和推动全市国税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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