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欠税公告
收费公告
举报投诉
服务承诺
 办税流程 通讯录
·依申请公开
·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
·行政征收
·行政执法
·其他服务
·表格下载
 
  当前位置: 合肥国税外网 > 纳税人之窗 > 服务承诺
办税服务承诺
(作者:   上传日期: 2009-01-04 11:55:56 )
一、文书受理
    各单位受理窗口收到纳税人涉税文书时,应及时审核报送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审核无误的应立即登记受理;应向纳税人签收统一制式的受理通知单,注明纳税人所提供资料名称、受理日期、接收人及承诺办税时限等事项,并书面告知纳税人办结日期。如需补充材料的,应书面告知纳税人并退回申请资料。若在调查或审核中发现纳税人涉税文书请求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事实不符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应及时书面告知纳税人,并退回涉税文书。

  二、办税限时
    对纳税人新办、变更税务登记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税务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交稽查局审核2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一般涉税事项,分局自受理之日起应在8-10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局自受理之日起应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政策性减免、超税负返还以及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涉税事项,分局自受理之日起应在8-10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局自受理之日起应在5-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涉税事项应在税收法律、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确定的时限内办结;同时,坚持“时间服从任务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具体各项办税时限详见各分局税务公告栏)

  三、发票销售
  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无违章、欠税等行为,按照办税程序的要求提供领购发票的有关资料和证件,办税人员审核后,应按照核定的用票量发售发票。

  四、涉税咨询

做到有问必答,答必负责,热情礼貌,耐心解释,不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敷衍纳税人的咨询。

  五、发票认证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专用发票及时认证。高速认证设备到位后,做到50份以内的专用发票,自受理后10分钟内认证完毕。


        实行首问负责制

  凡纳税人进厅办税,第一个接洽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标准


   一、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标准
  (一)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办税,接受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凡纳税人进厅办税,第一个接待的税务人员必须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三)保证满时服务。对纳税事宜要按规定办理,做到不推、不拖、不压。
  (四)设备咨询台或实行值班主任制,对前来办税的纳税人提出问题给予明确答复和及时处理。
  (五)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应利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技术,积极开发计算机辅助服务系统,用于电子公告、纳税人自我查询。
  (六)保持办税服务厅环境卫生整洁。各种办公设施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窗口标志明显、统一。陈设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设置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方便纳税人办税。
  (七)在办税服务厅内设专栏公布工作人员照片、职务和编号,方便纳税人监督。
  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标准
  (一)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做到清正廉洁。
  (二)着装上岗,实行挂牌服务。税务人员要讲究税容风纪,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佩戴服务牌,做到税容整洁,举止端庄。
  (三)坚持文明办税,优质高效。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服务时要做到态度热情,讲究文明,有礼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高效完成工作。
  (四)爱岗敬业,公正执法。税务人员应敬业爱岗,要讲究职业道德,熟练掌握税收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与不能纳税人打交道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税,公正执法。
  (五)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脱岗、串岗、聊天嬉笑、打闹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