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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版普通发票为何换开手工版?——合肥市国税局摸清情况对症下药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作者:   上传日期: 2008-09-27 09:17:37 )
      最近,安徽省合肥市国税局依法对全市大中型商贸企业普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23户纳税人开具的5.99万份普通发票的全面检查,意外地发现纳税人发票开具不规范以及票面品名与实际销售不相符的问题比较突出。检查的全部发票中,未按照规定开具的发票为8870份,金额602.05万元,占全部开具票数的14.82%,占全部开具金额的14.84%。很多是电脑版发票开具的品名为购服装、水果、蔬菜、高档奢侈品等,而换开手工发票的品名却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既然电脑票票面能完整反映货物的品名、货号、单价及金额等信息,完全可以满足报销、记账的需求,为什么还会存在大量的换开手工票现象呢?

针对这一问题,合肥市国税局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发现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纳税人对规范使用普通发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没有开具阴阳票,没有偷漏税,不属于违章行为;再说都是大型单位,纳税大户,信用等级较高,税务机关轻易不会来检查。

二是换开品名不符的发票,成了一些商家招揽顾客的手段。随着零售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商家担心消费群体的流失,为了追求商业利益,管理层往往默许为消费者换开品名不相符的发票。

三是个人或家庭消费在单位报销。部分消费者个人或私营企业主购买了服装、水果、蔬菜、高档奢侈品后,为了便于回单位报账,使其合理的进入费用,便要求商家换开手工票,并将发票品名统一更换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

此外,由于目前基层税务机关人少事多,税收管理员平日里无暇定期开展对普通发票的检查,发票监管的重点依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导致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力度有所削弱。

上述情况,从表面看来,商家并没有虚开,也没有偷逃税款,没有影响到增值税的税基,但开具给购货方的发票,购货方如果在税前予以列支,不仅多数侵占了所得税的税基,同时也给假公济私、贪污腐败提供了方便之门。

为了遏止次类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用票行为,整顿税收秩序,合肥市国税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症下药,积极采取一系列加强普通管理的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广泛告知纳税人:电脑票与手工票具有相同的效用,均可作为合法报销凭证;换开票物不符的发票,属于违章行为,应予以禁止。二是加强监管,对申请使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不再批准手工版衔头发票的印制申请;同时,严格实行普通发票验旧供新制度,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纳税人督促整改,并及时了解纳税人的整改措施、整改进度。三是加强检查,不定期开展对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普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等行为的纳税人,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未按要求组织实施发票检查并存在相关问题的,追究主管税务机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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