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安徽省第八届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皖国税函〔2008〕163号),合肥市国税系统8个单位荣获“安徽省第八届文明单位”称号,占国税机构比例位居全省第一,比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数增长100%,高出全省国税系统平均增幅68个百分点,受到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