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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
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8〕4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8〕15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出口退税审核系统退税率文库由省局升级,升级时间定于2008年2月26日,客户端用户不需升级。
二、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文件名为CMCODE2008_20080201A.rar)已放置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ah-n-tax.gov.cn)--软件下载和省局Ftp:local/进出口处/退税管理软件中,请各地及时通知出口企业下载安装,并使用新版退税率文库申报退税。
三、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上报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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